《證券法》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公開發行股份比例超過10%;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