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法人是《民法典》規定的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章程規定的法人條件;
3.具備管理企業的能力和相關專業知識;
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
5.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註冊。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