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6月5438+10月1日試行《管理辦法》到2006年5月4日中國證監會第6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06年8月13日實施,其中規定的主流股權激勵方式僅限於股票。《管理辦法》試行後,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制定了備忘錄。1-3(現已失效)關於股權激勵相關操作事項。自《管理辦法》實施以來,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大多采取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