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學術界對資產剝離有兩種不同的定義:
壹種是狹義的方法,認為資產剝離是指企業將其資產、產品線、經營部門和子公司出售給第三方,以獲得現金或股票或現金和股票混合形式的回報的壹種商業行為。
從廣義上講,資產管理公司用母公司總部及其子公司的不良資產置換其優質資產,使良、不良資產完全分離,但前提是不良資產管理公司必須有可以置換的好資產,這就需要母公司在內部政策和企業資源上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