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旅的詢問。該單位應在自然月結束後的30天內結清工資。超過30天就構成拖欠工資,這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九十壹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