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或者以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三十八條股東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