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醫保支付比例:單位:8%,個人:2%;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
四、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0;
動詞 (verb的縮寫)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2%-1.9%,個人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根據險種確定社會保險基金的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