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類型和名稱必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不同類型的公司有其特定的設立和登記條件。至於研究院有限公司,屬於特殊類型的公司。和其他類型的公司壹樣,也需要滿足相關設立登記條件,並獲得相關部門的批準。
研究所有限公司的名稱是否合法,或者是否適用於所有國家和地區,需要根據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規定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