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擬收購公司的資產、債權、債務情況;
2.了解被收購公司的員工;
3.了解被收購公司的產品和市場信息;
4.慎重簽署收購協議,可以選擇律師代寫;
5.關註擬收購公司是否存在債務漏損或隱形未到期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的方式。壹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進行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新公司為新合並,合並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