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金管理人在出具凈值評估報告後,需要召開董事會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制定更名方案,並獲得三分之二以上票數。評估基金凈值,並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3.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基金更名申請,獲批後更換基金合同。
4.需在提交的文件中註明基金更名,並在《中國基金報》公示三次。在公示期內,本基金將在150天內,無任何投資者異議的情況下進行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