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協議方式購買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直接控制上市公司;
2.通過購買上市公司流通股直接控制上市公司;
3.上市公司為達到並購目的,向境外投資者增發b股;
4.通過證券交易所直接收購上市公司;
5.上市公司向外資發行定向可轉換債券,以達到收購目的;
6.外資通過收購上市公司核心資產達到M&A的目的;
7、利用債轉股市場並購國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