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公司法確立了資本的確定、維持和不變原則,但公司資本並不是絕對不變的。事實上,隨著公司經營活動的發展,經營範圍和市場情況的變化客觀上要求公司資本相應增加或減少。
公司可以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增加或減少資本總額。
見《公司法》第三十九條、第137條、第18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