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企業集團申請設立財務公司應當符合的條件包括:申請前L年,母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8億元人民幣;?65,438+0申請前,按規定並表的成員單位總資產不低於50億元,凈資產比例不低於30%;?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具有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