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利潤分配應按以下順序進行:①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即累計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正(即累計利潤),可以進行後續分配。②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公司按照當年凈利潤(扣除年初累計虧損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額超過註冊資本的50%的,不得提取。③提取任何盈余公積。④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