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兩個以上的發起人,其中過半數的發起人應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七十九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公司的籌建工作。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