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的掛牌標準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依法設立並已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轉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清晰,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運作合法規範;
(四)股權清晰,股份發行和轉讓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和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