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人員和其他員工壹樣,老板說了算就是聖旨。對於審計人員來說,唯壹的區別就是:“老板安排的工作必須有結果。”像我們日常的審計工作,審計程序不壹定深入,但是老板安排的工作,不管是大是小,壹定要查清楚。特別是對個人造假的審計,必須是全方面的審計。即使壹點證據都沒有,也要繼續調查,直到所有能想到的審計程序都執行完,可能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