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產品的設立壹般需要幾個步驟:信托項目包裝——銀監會在晚些時候開會審核——審批信托公司公募——募集完成——資金封存——項目成立。實踐中,如果1個月的募集期結束,募集仍未滿,信托公司可以選擇補充自有資金,延長1個月的募集期,分期設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