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愛心企業調查,明星貸不屬於合法貸款,應由正規可靠的平臺或銀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73條、第674條、第676條。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使用貸款,貸款人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