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和質量管理、采購、儲存、銷售、運輸、財務、信息管理負責人的職責;
(三)質量管理、采購、收貨、驗收、保管、維修、銷售、出庫復核、運輸、財務、信息管理等崗位職責;
(4)與藥品交易相關的其他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