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賣方企業與保理商簽訂保理協議。壹般情況下,賣方需要將通過賒銷產生的合格應收賬款出售給保理商。
2.簽訂協議後,對於無追索權保理,保理商首先要關註賣方企業的客戶。
3、信用評估,客戶批準壹個信用額度,在這個信用額度內的應收賬款成為“已批準的”應收賬款。
4.對於這部分應收賬款,當賣方企業的客戶無力支付時,保理商對賣方沒有追索權。
5.付款時,票據貼現方將收回提供給賣方的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