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英國,記名股票的轉讓應由股東通過背書或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3.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變更登記。
4.在英國,無記名股票的轉讓應在股東將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