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會計網查詢,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力機構,但並不總是由股東會決定,而是公司法規定了股東會的職權,界定了股東會的職權範圍。
這壹規定有兩層含義:壹是確定哪些權力屬於股東大會;二是確定股東會行使職權的範圍,防止其越權甚至濫用職權,影響公司機制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