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須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住房的產權人或共有人。
2、申請人必須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申請人及配偶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繳存地)
4.提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手續。
5.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