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證券公司可以設立全資子公司,也可以與符合《證券法》規定的證券公司股東條件的其他投資者共同設立子公司。
前款所稱其他投資者應當有利於子公司完善治理結構,增強競爭力,促進持續規範發展。屬於金融機構,應該在技術合作、人員培訓、管理服務或營銷渠道等方面有壹定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