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有效操作證上崗操作;
二是嚴禁違反操作規程;
三、嚴禁無證從事危險作業;
四、嚴禁脫崗、睡覺和喝酒;
五、嚴禁違反規定運輸爆炸物品、放射源和危險化學品;
六、嚴禁指揮和強令他人違章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