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企業所得的毛利,應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後,從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中扣除,凈利潤按合營各方註冊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
合營企業可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減稅、免稅的優惠待遇。
外國合營企業將其凈利潤再投資於中國時,可申請退還已繳納的部分所得稅。
所以按出資分配利潤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