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版2018)。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
第七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名以上但不超過二百名的發起人,其中過半數的發起人應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