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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上市的供應商是否有義務與公司合作?

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義務與公司合作。

公司籌備上市是自己的事情,與其供應商無關,沒有義務全力配合公司的相關工作。除非供應商是公司的子公司,否則必須全力配合。如果兩者只是合作,那麽就沒有義務。

企業首先要確定經紀人,並在經紀人的協助下盡快選擇其他中介機構。參與股票重組的主要中介機構有: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土地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征信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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