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利息、股息、紅利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但是個人股東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可以減半征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02號)第壹條規定,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按現行稅法規定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