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子公司做出收購決議;
3.母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
四、子公司對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明確母公司的基本情況;
動詞 (verb的縮寫)簽署收購協議,完成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的方式。壹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進行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新公司為新合並,合並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