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的貸款、債券發行等債務融資提供擔保的行為;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並從事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審慎經營,誠實守信,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