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設立擔保公司的條件:1,滿足最低註冊資本(實繳貨幣資本500萬元人民幣;從事再擔保業務的融資性擔保公司65438+億,且連續經營兩年以上)2。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3.符合法律(公司法)的公司章程。4、熟悉財務及相關業務的管理和評價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八十三條機關法人不得作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和以公益為目的的非法人組織不得作為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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