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五十六條: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1)研究董事、經理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並提出建議;(2)研究及檢討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及計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16條規定,公司應定期向股東披露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的薪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