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搬家公司 -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需要每季度召開嗎?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需要每季度召開嗎?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7.7.4審計委員會在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部門工作時,應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壹)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制度的建立和執行;(2)至少每季度召開壹次會議,審議內部審計部門提交的工作計劃和報告;(3)至少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壹次,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內部審計工作的進展和質量以及發現的重大問題;
  • 上一篇:東莞和雅塑膠制品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哪家銀行按揭貸款比較好?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