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是股東大會的執行機構。
公司股權轉讓是股東自己的事。當然,有限公司股東轉讓時,需要考慮有限公司的人和性質,得到其他股東半數以上的同意。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的事情,與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無關,所以上述三個會議沒有必要召開會議審議。
有限公司股東向境外轉讓股權時,需要其他股東半數以上的同意,還需要考慮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
但不需要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