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法人不能註銷公司,而是法人要主動註銷必須要做出解散決議。根據法律規定,股東會作出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法律客觀性:
根據《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公司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