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合夥企業;
(二)凈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的人員
(三)有適合開展私募股權眾籌業務的專業人員,至少有兩名具有三年以上金融或者信息技術行業從業經歷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具有合法的互聯網平臺和其他技術設施;
(五)有健全的業務管理制度;
(六)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