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法律只規定了產生方式由公司章程規定,並沒有提出具體的措施和條件,所以“副董事長是否必須占有公司股份由公司章程規定,也就是說章程規定了不占有股份或者不占有股份都是合法的。但在實踐中,股東是有投票權的,這是壹個直接關系到股東利益的問題。壹般要求公司持有相應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