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