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公開募集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公開募集基金的管理人可以設立子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這些子公司可以管理公募基金以外的資產,如企業年金、社保基金和保險基金。同時,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還可以管理其他類型的基金,如私募基金和資產管理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