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六十七條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借款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壹十五條* *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其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