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不能留存未分配利潤。2.分公司作為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自主分配利潤。3.公司的所有利潤都要在總公司核算和分配。因此,分公司只能獲得分配利潤,而無權主動分配利潤。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