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謂個人貪汙數額,是指個人在單獨犯罪中貪汙的實際數額。對於組織、領導腐敗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是指腐敗犯罪集團中的腐敗總額。對於其他實施貪汙罪的犯罪分子,是指某人參與貪汙的實際數額。2.個人貪汙數額在1000元以上的,即使行為人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也不得減輕或者免除處罰。3、對多次貪汙未處理的,按累計貪汙金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