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企業股東有虛假出資或者逃繳出資行為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股東財產。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99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作為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