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的公司治理結構主要指公司內部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關系,而廣義的公司治理結構還包括與利益相關者(如員工、客戶、存款人和公眾)的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企業章程制定管理辦法第四條國有企業章程的制定和管理,應當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依法治國、權責對等的原則,切實規範公司治理,落實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完善國有企業監管,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