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壹百九十六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二百零壹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