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投標無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處罰。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未中標的,對單位的罰款數額按照招標項目的合同金額和《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比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