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監會規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東應當在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證監會和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通知上市公司並公告。增持過程中,需履行首次信息披露義務,繼續增持,累計增持比例達到1%,增持計劃完成,並進行相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