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國資委直屬或有國務院批準的企業。
2、註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名稱登記實行分級管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核準下列企業名稱: (壹)含有“中國”、“中國”、“民族”、“國際”字樣的企業名稱;
(二)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國”、“全國”、“全國”等字樣;
(3)不包括行政區劃。